2025年1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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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万支司美格鲁肽针剂技术改造项目 | ******街道8号大街23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利用厂区一现有生产场地进行产能置换,将现有利拉鲁肽原液产能全部置换为司美格鲁肽生物原粉生产产能,置换后,现有利拉鲁肽生物原粉产量由80kg/年削减为0kg/年,削减量置换为司美格鲁肽生物原粉72kg/年。达产后将形成新增年产司美格鲁肽制剂1500万支/年和司美格鲁肽原液72kg/年的生产规模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①二氯甲烷废气采用冷凝+树脂吸附器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气一起采用现有一套次氯酸钠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②发酵废气收集后与污水站、危废仓库等废气一起采用次氯酸钠吸收+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限值要求后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建有一套高浓废水预处理设施,采用A/O工艺对层析废水进行预处理,层析废水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清洗废水、厂房清洁废水、洗衣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汇合,充分调节处理后纳管,纳管标准执行《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最终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发酵废液、废滤渣、废溶剂、废次品、有毒有害包装材料、废过滤器、生化污泥、反冲洗液、第1道清洗废液等按规范妥善收集暂存后,定期送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
2 | 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动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17号大街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11495.5万元,购进外螺纹磨床、矫直机、EPS转向系统3轴耐久试验机等进口设备,购置KIWA立式五轴加工中心、六轴机器人、后轮转向器总成装配线等国产设备,利用现有场地(建筑面积30766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达产后可形成新增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动转向系统的生产能力。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最终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抛光颗粒物由风机经抛光机顶部收集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后高空排放 。噪声:设计中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在安装时,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生产时车间窗户均处于关闭状态。 固废:废切削液、油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含有手套和抹布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金属屑及金属边角料、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由厂家直接带回;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3 | ******有限公司工业CT装置应用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松乔街6号3幢X1栋一层评价中心实验室内新建的X射线实验室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增1台8000型工业CT(最大管电压为160kV,最大管电流1.2mA),工业CT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松乔街6号3幢X1栋一层评价中心实验室内新建的X射线实验室。工业CT自带铅房屏蔽,铅房防护门、铅房采用铅钢护结构实现完全屏蔽防护,防护当量不低于5mmPb。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本项目工业CT的污染因子主要考虑X射线、臭氧和氨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 工业CT运行过程中无放射性废气、废水、固废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可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出,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会自动分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承诺尽快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单位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成员,确定管理机构领导、成员及辐射防护管理专(兼)职人员,做到分工清晰、职责明确,并在日后运行过程中。 |
4 | ******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50万片搬迁项目 | ******街道幸福南路115号10幢一层A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街道七格社区经济联合社所属厂房作为生产厂房(租赁面积为1789.03平方米)。项目搬迁后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经营范围均不变,淘汰UV光固机、喷气式收缩机、移印机等生产设备,取消产品印记工序,新增干燥设备。项目搬迁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塑料配件50万片。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本项目干燥、注塑、脱模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处理达标后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园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相关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卖给正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废包装罐、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固废经处理处置后不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