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信访局修缮办公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信访局修缮办公楼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JH24-210882-00655 (YKFM2024-C22)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信访局修缮办公楼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889,084元 最高限价:889,084 元 采购需求:大石桥市信访局办公楼修缮,包括:室内维修、室内给排水、电气、采暖维修、外墙维修等。详见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14.00时至 2024年9月24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9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源源水务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报名及投标,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和电子签章等工作。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石桥市信访局 地址:大石桥市石桥大街 联系方式:041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