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中国联通软件研究院统一数智化研发体系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研发体系技术研究服务)(项目编号:2024CUC-RJY-PT0755)******有限公司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软件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所有有意向的公司参加本项目。(电子形式)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2025年中国联通软件研究院统一数智化研发体系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研发体系技术研究服务)。
1.2项目情况:
1.2.1项目性质:服务;
1.2.2服务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技术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6采购预算:采购总预算为88万元(不含税)。其中2024年31万元(不含税),2025年57万元(不含税)。
1.3采购内容
2024-2025年中国联通软件研究院统一数智化研发体系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研发体系技术研究服务)一套。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采购项目以“2024-2025年总需求工作量”为报价模型,最高应答总限价为83.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2024年项目最高应答限价为29.45万元(不含税),2025年项目最高应答限价为54.15万元(不含税)。应答人2024-2025年不含税应答总价不得高于最高应答总限价、各年度不含税应答总价不得高于所对应的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应答将被否决。2024年投入总工作量合计不低于7人月,否则应答将被否决。2025年投入总工作量合计不低于13人月,否则应答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达到10******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照/单位法人证明/登记证书等扫描件;若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金,须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等并加盖公章。若应答人为分公司,应答人须提供总公司的应答授权函,注册资金以总公司为准。)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以来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的与“研发运营、智能化运维”相关的软件领域评估服务案例2个或以上。须保证上述每个案例合同金额(或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总额)不得低于10万元。
(上述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应答******税务局相关网页截图;若应答人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要求应答******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集团或软研院列入黑名单但解除禁入期的不属于上述情形),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
(2)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以评审当日核查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如同时参加,否决符合上述情况的所有应答人在本项目的应答。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应答。如同时参加,否决符合上述情况的所有应答人在本项目的应答。
(3)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及非法分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4)应答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以及软研院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3、采购文件获取
3.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3.1.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23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00时00分。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3.2.1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且下载采购文件后才可参与竞争性谈判。未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人不能参加竞争性谈判。3.2.2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谈判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想要参与的项目,点击“ 参与”,并填写相关信息,勾选想要参与的采购包后点击“保存”。3.2.3应答人点击“谈判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选择3.2.2步骤中想要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进入界面后点击“购买采购文件”,勾选需要购买的采购包后,点击“立即结算”。出现界面后点击“沃支付”,跳转到支付界面进行支付。3.2.4 支付成功后,点击“谈判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找到已经支付成功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进入项目页面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注:应答人须提前注册开通沃支付账号,否则将无法顺利支付,获取采购文件。若应答人未缴费成功,再次缴费请重复上述3.2.3步骤进行支付。
3.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套,售后不退。应答人须通过“沃支付”付款(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通过“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买文件的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方自行承担(采购文件费用发票开具:可关注“普天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专区”-“开票信息申请表”,填写完信息回复到表头邮箱(******)即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 。
5.2电子应答文件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时 30分(即应答截止时间);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电子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在唱价环节来查看报价,完成报价确认。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本次采购采取电子采购形式,应答人参与应答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采购人可拒绝应答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应答文件;
5.5应答人应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天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后台技术支持人员,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应答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应答人不能正常应答的情况,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针对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3-8-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0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6.1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联系后台技术支持人员,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调处理。
6.2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软件研究院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东路1号7600室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邮编:100080
采购文件售卖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10-******
******
项目联系人:张晨朝、吴静文、胡洋洋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0050
******有限公司软件研究院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