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03月11日我局拟对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104京岚线曲阜张阳至济宁枣庄界段改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11日-2025年0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000
项目名称 |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104京岚线曲阜张阳至济宁枣庄界段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曲阜市、邹城市 |
建设单位 |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路线全长57.300公里(新建40.438公里,改建16.862公里);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新建大桥4座,中桥10座(拼宽利用3座,拆除新建1座,新建6座),小桥11座(新建8座,拆除新建3座),涵洞160道(接长利用21道,拆除新建19道,新建120道),新建互通立交2座,分离立交10座(利用7座,新建3座),平面交叉42处,新建养护工区2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五)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